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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级

发布机构 中共山西省委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08日
文  号 晋发〔2012〕3号 主 题 词 山西 深入贯彻 十七届六中全会 《决定》 加快建设 文化强省
名  称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114号),根据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的决策部署,现就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一)重要意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山西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勤劳智慧的山西人民,创造了博大精深、特色鲜明、光耀千秋的灿烂文化,为中华文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深入挖掘、传承和弘扬我省优秀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和现代文化,增进全省人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对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黄金期、转型跨越的机遇期、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必须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实现山西转型跨越,要统筹开发利用地下地上两种资源,做好煤与非煤两篇文章,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文化建设,像挖掘地下资源一样挖掘文化资源,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和社会力量向文化集聚,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为率先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再造一个新山西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力的舆论支持、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宗旨,以引领山西发展、提升山西形象、增强山西综合实力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具有山西特色、民族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文化,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自信提高全省人民的文明素质,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努力实现文化跨越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十二五”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和文化精品,文化晋军崛起,三晋文化的影响力显著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6%左右,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发展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文化改革深入推进,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文化强省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020年,全省人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大幅提高,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兴旺、产业发达、创新活跃、英才集聚、市场繁荣的文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人民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建成全国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文化强省。


    实现以上目标,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改革开放。实现以上目标,必须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领全省文化发展;必须立足我省文化资源优势,在文化和旅游的结合上实现突破,大力实施“大作品表现、大集团运作、大景点支撑、大服务引领、大会展集聚”的“五大战略”;必须按照“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上有新进展,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有新进展,在文化产业发展上有新进展,在文化精品创作上有新进展,在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上有新进展”的“五个新进展”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到“十二五”末,培育壮大我省十大国有骨干文化产业集团,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有明显增加,政府引导、全社会投入文化产业超千亿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掀起全省文化建设的新高潮。


    二、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转型跨越发展凝魂聚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在全省上下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一)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的学习研究宣传。


    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为根本,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参照省委中心组“六学六用”模式,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好干部脱产培训和在线学习,完善考学评学述学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推动科学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紧密结合国情省情实际,进行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省干部群众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形成推动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强大合力。


    (三)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等山西人民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进一步提炼“山西精神”,形成推动我省转型跨越的强大力量。加强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用好我省丰厚的红色旅游资源,使之成为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课堂。


    (四)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评选和宣传“三晋好人”,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在全省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城市”长治市的典型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区域文明城镇群。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做好大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深入挖掘和弘扬晋商精神的当代价值,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三、大力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


    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必须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一)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加强对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统揽作用,搞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扶持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学科和研究项目,推动有关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研究项目及成果转化,推出一批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加快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奖励支持。各级社会科学联合会和各高校、党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打造特色学科。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理论家和学术带头人。


    (二)加强和提高新闻舆论工作水平。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从群众关注点入手,增强舆情预警反应能力,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努力通达社情民意,有效引领社会舆论。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加强对转型跨越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新鲜经验、模范人物等的宣传,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阐释,适时组织宣传战役,形成舆论引导的强大合力。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提高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和舆论引导效果。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加强新闻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

 

(三)推出更多优秀文艺精品。


    大力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创作工程、重点文学艺术作品扶持工程、优秀影视作品和动画片创作工程、优秀少儿作品创作工程等。抓好“四大梆子”传承和创新,扶持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小剧种。全省文艺工作者要大力弘扬“山药蛋派”的优良传统,学习老一辈文艺工作者的高尚情怀,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努力发现和挖掘转型跨越发展中的鲜活素材,从人民群众的创造实践中汲取灵感和激情,既要力求创作生产更多通俗易懂、雅俗共赏、引领人民奋进的文艺作品,又要力求推出一批思想深刻、艺术精湛、格调高雅、群众喜爱,体现山西特色、代表国家水准、具有世界影响的精品力作,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的名家大师。


不断加大对重点创作项目的扶持力度,省、市要设立专项艺术基金和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为文艺工作者参与国内外重大创作、展演和交易活动提供条件。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表彰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深受群众欢迎的优秀文艺产品。


    (四)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理顺互联网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全省各级网络宣传管理机构,落实互联网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继续开展“全国网络媒体山西行”和网媒系列主题行活动。有效运用和管理社会化网站和即时通信工具,推动党政机关开设微博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供丰富的社会服务。提倡党政领导干部开设微博,通过与网民的互动,增强社会互信。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思想先进、内容健康、特色鲜明的文化精品上网传播。支持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等重点新闻网站加快发展。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网站”活动。加强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依法惩处制造和传播谣言以及低俗、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加大财政投入,建设互联网宣传和管理技术平台。


    四、努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一)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社区、农村为重点,以保障看电视、听广播、看电影、读书看报、娱乐健身、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体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创新投资方式,拓宽投资渠道,尽快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省、市及有条件的县要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省级加快推进山西广电中心等文化重点工程。规划建设一批省及市级戏剧、歌舞、话剧排练和演出场馆。大力开展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到“十二五”末,确保实现“市市有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群众艺术)馆、科技馆、体育馆、歌舞剧院”等“五馆一院”目标;县级在巩固“县县有文化()馆、体育馆(场)、图书馆”的基础上,加快“多厅数字影院”建设,2014年年底前,实现所有县级以上城市数字多厅影剧院全覆盖。采取省级政府引导补助、市县配套的办法,对不达标场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专业性、地方特色的博物馆。


    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体育场所、农村电影放映、数字图书馆推广、电子阅览室建设等重点工程,2012年底前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全覆盖的目标。加快在全省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推广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十二五”扶贫攻坚规划,推动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


    加强社区公共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城市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和社区书屋建设,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对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文化活动、人员培训等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尽快恢复使用被挤占挪用的社区文化中心和设施,努力实现每个社区都有设备齐全、运行良好的文体活动中心。


    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好主要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发行和赠阅工作,大力支持全省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建设,逐步提高购买演出(放映)场次或按场次补贴的额度,鼓励演艺团体深入基层和农村演出,加大对新华书店网点布局的支持。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坚持建、管、用并重,推动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营维护、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和鼓励煤焦领域等资源型企业和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要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活动中心)、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并完善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要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从2012年起,省、市、县三级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


    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倾斜、向革命老区倾斜、向贫困地区倾斜。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公益文化建设工程”。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基层和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推动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鼓励支持自创自办、自娱自乐、积极健康的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以国有企业为重点,重视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提高机关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建设水平。


    (三)加快建设现代传播体系。


    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和重要新闻出版单位要加强内部机制改革,完善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扩大有效覆盖面,提高原创率、首发率、落地率。支持山西日报等党报党刊进一步扩大影响力。支持山西卫视巩固提升全国覆盖率。支持省主要媒体发展网络多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播载体,建设省全媒体内容集成播控平台。


    加快整合全省有线电视网络,20126月底前全面实现全省“一张网”,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建立省级主导、可管可控、管理顺畅、符合三网融合发展趋势和行业要求的山西广电网络运营新体系,完成全省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总前端、主干网及接入网的建设工作。加快全省广播电视骨干发射台站技术改造,扩大省、市广播电视有效覆盖;建设与国家应急广播网相连通的全省应急广播网。


    (四)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全面认识三晋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使之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积极推进《三晋文库》编纂工作。健全文物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加大国家级、省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力度,注重对历史文化名人的研究和宣传,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确有需要、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晋中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快推进陶寺、晋阳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抓好应县木塔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芦芽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相关工作。加强文物科技保护开发工作,形成具有针对性和竞争力的文物科技保护、研发和推广基地。


    五、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培育转型跨越发展的新兴力量


    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转变我省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新兴力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积极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包装、广告会展、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不断推动我省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调整优化区域结构。突出地域特色,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精心打造五大特色文化产业区,即北部大同、朔州、忻州一带的佛教与边塞文化产业区,中部太原、晋中一带的晋商文化产业区,南部临汾、运城一带的根祖文化产业区,东南部阳泉、长治、晋城一带的太行红色文化产业区,忻州、吕梁、临汾、运城沿黄一带的黄河风情文化产业区。要把太原长风文化岛打造成会展、演出、展览、科技、旅游一体化的中西部地区文化高地。


    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支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引导和鼓励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制定优惠政策,推动资源型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军文化产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先进技术支撑我省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建立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支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科技企业,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打造以太原高新区为中心、辐射全省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数字出版基地。市、县两级要把运用现代科技推动传统文化产业优化升级作为重点,推动主题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打造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深入挖掘晋酒、晋醋、晋药的文化含量,提升科技水平,拓展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加快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强行业组织建设,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产品市场,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支持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山西出版传媒集团等省内大型文化企业物流基地建设,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


    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要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网络文化运营商要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


    积极发展文化旅游。按照做大在文化、拓展在旅游的思路,大力推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重点开发五台山、云冈、平遥等一批有影响的文化旅游基地,积极鼓励《印象平遥》等优秀演艺作品在旅游景区落地,扩大景区的知名度和文化含量。扶持有鲜明三晋文化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支持以宇达青铜、广灵剪纸、平遥漆器、定襄雕刻等为代表的重点文化产品生产。加大吃、住、行、游、购、娱的文化含量,形成一体化的文化旅游产业链。积极承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会议、文艺演出、展览和赛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太原等区域性会展中心,把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五台山国际旅游文化月、太原晋商文化艺术周、关公文化旅游节等会展节庆活动做大做强,积极筹办文化产品博览会,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山西特色、全国影响、世界知名的会展节庆品牌。推动文化产业与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提高附加值。支持省级重点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进一步推动文博产品、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规范有序,繁荣发展。


    (三)大力实施大集团引领战略。


    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加快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集中优势资源,大力支持省属出版、广电网络、演艺、日报传媒、广电传媒、影视等文化企业集团发展壮大,加快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提升规模和档次,提高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鼓励和支持转企改制后的非时政类报刊企业做强做大,组建集团。加快成立山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文博产业集团、工艺美术产业集团,尽快形成以十大旗舰文化产业集团为主要支撑的“文化晋军”发展新局面。到“十二五”末,全省涌现出几个收入超百亿元的文化领军企业、一批收入超二十亿元的文化骨干企业、众多收入超亿元的文化企业。推动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各市、县(市、区)要支持和培育各类文化企业发展,努力形成大、中、小、微型文化企业集聚发展、优势互补、各展其长、大小共生的新格局。


    (四)大力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


    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拉动作用,每年都要推出一批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率高的文化重点招商项目,抓紧建设山西数字出版传媒产业园等一批投资大、规模大、关联度高、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大型文化项目。市、县(市、区)要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一策一业一品一节一剧”五个一工程,实现区域内文化产业的均衡发展,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百花竞放”的生动局面。在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实施一批、论证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不断策划和开发新的文化产业项目。充分发挥文化改革发展领导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重点文化项目联动推进机制。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加国家和区域性的重大招商活动。省、市两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发挥引导扶持作用,优先支持转企改制文化单位发展壮大。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认购,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推动文化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加大投资融资力度,鼓励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和信用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不断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要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规划布局之中,既要发挥文化在综改试验区建设中的渗透、引领和支撑作用,又要通过综改试验区的大机遇大载体大平台有力地推动我省文化改革发展,为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强省提供强大动力。


    (一)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


    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巩固拓展出版、发行、影视、演艺院团改革成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文化企业组建集团公司,鼓励面向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加快推进我省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闻网站转企改制,妥善解决转企改制过程中的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抓好配套政策的落实和完善。整体转制的原全额或差额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之后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期间财政拨款不低于原有额度。政府要通过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资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文艺创作以及奖励等方式支持改制后的文化企业发展壮大。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等文化事业单位管理运行机制,增强发展活力。


    (二)创新文化管理体制。


    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加快文化立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完善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做好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三)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认真贯彻国家“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动三晋文化“走出去”。支持和鼓励文化企业参加国家重点支持的国际性文化展会,完善财税、商务、外事、海关等部门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政策措施,做好互办文化周、艺术周、文物技术交流和文物展览等工作,积极开拓欧美及我周边国家和地区文化市场。加强与境外媒体合作,支持中国黄河电视台外宣频道在海外扩大覆盖范围和影响,山西广播电视台要办好外语频道,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借助境外电影节、电视节、艺术节、书展、博览会、洽谈会等平台,推介我省文化精品和服务。拓展民间交流合作领域,把政府交流和民间交流结合起来,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支持海外侨胞积极开展中外人文交流,不断提高三晋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利用和发挥我省驻外经贸机构的优势,鼓励和支持我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与境外文化机构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合作,逐步建立文化产品和服务销售网络。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软件、动漫等文化产业园区,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的再创新能力和集聚效应。设立“走出去”贡献奖,促进文化企业发展服务外包。


    七、加强党的领导,努力提高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 


    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领导文化建设本领。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掌握文化改革发展领导权,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考核检查。要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要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改进党组织的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和手段。重视加强文化领域干部教育培训,把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体系。


    (二)加强人才保障。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以培育“四个一批”人才为重点,深入实施高层次文化人才和文化名家工程,在不同领域不同门类造就一批国内一流、业内公认的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加强培养文化行业紧缺人才。重视培养文化专业人才,加强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文化专业建设,筹建传媒艺术类本科院校。建立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重点引进一批高端创意人才,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熟悉市场运作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文化企业园区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办文化企业的给予重点扶持。鼓励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优秀人才以合作、兼职、顾问等方式进入文化行业。


    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干部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体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体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文化部门任职,发挥好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能人作用。


    建立完善文化领域干部交流制度。转企改制前原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处级及处级以上干部和转企后属于省管文化企业的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允许在各级文化企业间合理流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任职按照干部调任有关规定执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急需的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以从国有骨干文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考核后聘用。


    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探索实施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在条件成熟的国有文化企业试行期权、股权激励。设立“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在文化强省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开展年度杰出文化人才评选活动。对文化名人名家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支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特殊专长的人才可以破格录用或评定职称。


    (三)加强政策保障。


    省、市、县三级要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完善投入方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和完善中央和我省有关文化经济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文化非营利机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文化企业和社会资本对接,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要加大对学习型党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增加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资力度。省、市、县三级财政要将文化体制改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重点解决改革成本支付和转企改制单位发展启动资金等问题。按照中央要求,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


    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比照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给予政策扶持。对文化创新型企业、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文化出口项目,各项行政性收费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文化创新型企业由省科技厅会同宣传文化、财政税务部门认定。各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重点文化项目。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增强统计数据的全面性、科学性。


    (四)加强机制保障。


    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文化领域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发挥人大、政协职能作用,重视司法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作用,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和人民团体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文联、作协、社科联、记协等文化领域人民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文化建设,创新管理体制、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履行好联络协调服务职能,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维护文化工作者权益。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建设文化强省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尊重人民的文化创造,集中人民的丰富智慧,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奋力拼搏,让一切文化创造的源泉竞相涌流,让蕴藏于全省人民中的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我省率先走出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新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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