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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人事司 发文日期 2014年06月17日
文  号 文人发【2004】10号 主 题 词 “人才兴文”战略 文化人才 队伍建设 意见
名  称

文化部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兴文战略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文化部制定了《关于实施人才行文战略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00四年四月二日

 
关于实施“人才兴文”战略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最重要的资源,也是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关键。培养造就一支宏大的富有开拓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根本保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文化工作实际,就实施“人才兴文”战略,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国文化人才队伍现状和面临的新形势
 
  1.近年来,文化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文化人才。

——文化从业人员总量不断增长。截至2002年底,我国文化系统从业人员已达168万左右,其中艺术业为18.1万人,图书馆业为4.8万人,群众文化业为11.9万人,艺术教育业为1.4万人,娱乐业为75.5万人,文艺科研为0.31万人,其他文化产业为56万人。

——人才结构逐步改善。全国文化系统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为28259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69%,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为84327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01%。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中,研究生学历占1%,本科学历占12%,大专学历占26%,中专学历占24%

——高级专家队伍进一步壮大,青年优秀人才不断成长。目前全国文化系统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的有181人,获得“文化部优秀专家”称号的有29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有4300余人。
 
  2.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人员学历偏低,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文化专家队伍、文化科研力量仍需进一步充实;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比较缺乏,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力度较弱,专业化程度较低;年龄结构老化,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产业间、地区间文化人才分布不尽合理;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消除,用人机制有待完善;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能适应新时期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3.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当前文化建设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宏伟大业,人才为本。人才是先进思想和先进文化的创作者和传播者,高素质文化人才是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中坚力量,是增强文化竞争力、发展力的源动力。无论是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还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都必须以人才为基础、为保障,都需要人才工作来推动、来支持。必须把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文化发展的总体布局,大力开发文化人才资源,实施“人才兴文”战略。
 
  二、“人才兴文”战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4.“人才兴文”战略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根本战略之一。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就是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增强文化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形成促进文化人才成长的良好机制,加强培养,大力吸引,合理使用,造就一支素质好、水平高、业务强的文化人才队伍,为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5.“人才兴文”战略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紧紧抓住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文化人才队伍,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
 
  6.“人才兴文”战略的目标任务是:(一)总体目标:大力加强以文化行政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文化艺术专业人才为主体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新机制,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实现文化人才总量稳步增长,文化从业人员占总人口比重稳步提高,文化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二)结构目标:学历结构、职级结构、专业结构、地域分布进一步优化。2004-2009年,中级以上职称专业人员中,中专以上学历所占比例由2003年的63%提升到80%,专业人员高、中、初级结构比例向136优化,艺术编导、创作、文化科研、文化经营管理等领域人才状况明显改善,西部地区和基层文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充实壮大。(三)机制目标: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努力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积极完善多渠道、多方式的继续教育和培养制度。
 
  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各类文化人才建设
 
  7.建设一支高素质文化行政人才队伍。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行政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解决文化行政人才的理想信念、政治方向、大局观念、全局意识等根本问题,大力提高文化行政人才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文化建设发展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和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做好文化行政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鼓励公务员参加各种在职教育。加强对机关行政人员的公务监督,有效保证文化行政效率和文化行政队伍的廉洁性。
 
  8.造就一支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队伍。以培养高层次文艺人才为抓手,在5年内,重点扶持10名左右德艺双馨、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和较高声望、具有深厚学术功底和杰出艺术成就的著名艺术家, 300名左右在表演艺术、美术创作、文艺理论研究、文化科研等方面专业拔尖、成绩突出的文艺名家和学科带头人,以此带动整个文化人才梯队建设,使他们成为新世纪文化战线的领军人物。加大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增强文艺人才队伍的活力和发展后劲,在5年内,培养3000名左右青年骨干人才,使他们成为文艺领域的中坚力量。以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参与艺术实践。对文艺编导、文艺创作等人才短缺的领域,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继续完善国际合作、岗位实践、在职进修、交流培养等多途径培训制度,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扩充知识容量、更新知识内容、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增强创新能力。
 
  9.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以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努力提高文化经营管理人才艺术鉴赏能力、对艺术生产和艺术市场需求的预见分析决策能力、运用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和管理理论指导发展的组织能力、开拓市场和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协调能力。积极探索适合文化艺术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方式,加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制定经营管理人才专项培训计划,积极鼓励和资助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在职教育。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进文化艺术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发展。在5年内,培养100名左右熟悉国际通行规则、了解经济和法律、掌握较高营销策略、具备先进管理水平的文化经营管理行家。
 
  10.建立一支适应新时期文化建设需要的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基层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街道)文化机构的工作岗位规范,逐步实行工作人员从业资格制度。依托地方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学校和艺术研究机构,以及国家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传播渠道,建立基层文化人才培训网络,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推进基层文化机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专业化水平,5年内,力争使基层文化机构业务人员数量达到单位总人数的60%
 
  11.加快西部地区文化人才资源开发,加强对西部地区的人才支持。鼓励文化人才向西部流动,支持和资助优秀文化专业人才支援西部建设,对其文艺创作和科研项目的申请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尽可能为其事业发展提供各种帮助。在设立的培训项目中,增加西部地区的培养名额,适当加大对西部人才培养的经费支持力度。加强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间文化人才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做好双向挂职锻炼工作。
 
  12.坚持文化可持续发展原则,有步骤有重点地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将民族民间传统技艺的持有者和传播者民间艺人纳入政府保护和扶持的视野,由政府主导,制订科学规划,给予民间艺人以资金、政策的帮助,鼓励和扶持民间艺人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对于濒临失传的民族民间文化形式,及时培养其文化传承人。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项目的管理,切实保障民间艺人的合法权益。对民间艺人的创业活动通过舆论宣传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
 
  四、继续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13.建立健全文化行政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处级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司局级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不同文化事业单位一把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委任、聘任、选任、考任等多种任用形式,行政副职积极推行聘用制。鼓励干部交流轮岗,文化部系统每年干部交流轮岗的比例不应低于同级干部总数的10%,有计划地选派文化部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优化行政领导年龄结构,文化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名40岁左右的领导干部,40岁左右的正职干部应有所增加。机关内设处室及机构的中层领导干部中,应有35岁左右的正职领导干部、30岁左右的副职领导干部。
 
  14.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不断落实用人单位管理权限,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的职务聘任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全面推行文化经营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人事代理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促进文化经营管理人才资源能够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15.加大职称制度改革力度,逐步建立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体系。研究建立打破身份限制、单位限制、社会各类人才均可自主申报的社会化的文化艺术专业人才评价模式,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文化艺术专业人才评价方法,提高人才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文化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对有培养发展前途、艺术造诣较高、成绩贡献突出及在国内外重要比赛中获得荣誉的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可以打破学历和资历要求,破格晋升职称。建立和完善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等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文化艺术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树立市场公认的评价标准,推进文化艺术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发展。
 

  16.建立健全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拔尖人才和核心专业技术岗位倾斜的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收入分配机制,将管理、技术、责任纳入分配要素,确立岗位工资,突出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的差别。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对于少数能力、水平、贡献十分突出的业务技术和管理骨干,实行较高的内部分配标准,有条件的单位可实行年薪制,使一流人才得到一流的激励。依照单位年终财务指标和综合管理能力等非财务指标,考核管理人员的业绩,根据业绩实行奖金制,真正体现按贡献分配原则。对市场经营及营销人员实行业绩提成制。 
  17.以提高能力和整体素质出发点,制定和完善各类文化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建立经常性培训计划,建设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文化行政人才队伍。文化部定期举办各地文化厅局长培训班、地方图书馆长和文化馆长培训班、艺术院团领导干部培训班等。每年选派5名文化系统党政干部到国外、境外学习考察,学习国外文化管理经验。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定期进修、出国深造的培训政策,每年选派10名在专业岗位上成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专业人才到国外知名大学深造,或以工作交流的方式到国外著名文艺院团和科研机构进修。有计划、有重点地输送文化艺术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知名高校以及发达国家接受高层次专业培训,培养文化艺术行业职业经营管理人才(MBAEMBA),每年一批,每批20人。
 
  18.增加对文化人才培养和开发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设立国家文化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高层次文化人才发展资金、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资金和优秀人才奖励资金。高层次文化人才发展资金用于扶持专业拔尖、业绩突出的艺术骨干和具有深刻理论功底和较高学术造诣的高级专家及具备先进管理水平、有较突出成绩的文化企业家,资助他们到国外培训、进修、考察。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资金用于选拔培养全国文化系统各领域工作突出、有较大潜力的青年人才,资助他们到国内知名高校进修或脱产学习,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优秀人才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得重要奖项的人员,以及奖励对文化事业做出重大、杰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19.探索建立文化艺术界的国家荣典制度,激发广大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的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对为我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其卓越成就代表了我国当代文化艺术较高水平的、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望的资深艺术家,逐步建立以政府名义授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颁发相应奖项的制度。对在文化艺术某一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突出贡献或为祖国争得荣誉的艺术工作者,由文化部给予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按照“提高质量、减少数量、延长周期、严格标准”的准则创新文化部优秀专家选拔工作,对这些专家的表演、创作和科研给予重点支持。
 
  20.建立文化部专家联系制度,在全国直接联系和掌握100名文化艺术界专家。定期向专家通报宣传文化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重点工作,适时组织专家参加重大问题研讨交流活动。关注专家的工作动态,为他们承担的国家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及研究、创作、出版专著等提供帮助。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报道联系专家和掌握专家及其优秀成果,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每年组织1-2次专家座谈会、咨询会,听取专家对全国文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1.积极探索建立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文化人才市场体系,促进各类文化人才合理流动。逐步实现文化人才市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的各类文化艺术人才统一开放。促进文化机构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重点建设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市场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市场,有效解决人才供求矛盾。稳步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建立文化艺术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文化艺术人才库和经营管理人才库,推行文化艺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网络化管理。在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文化人才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顾问咨询等方式,实现文化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
 
  五、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人才兴文”战略的顺利实施
 
  22.“人才兴文”战略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要依靠全国各地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组织领导。要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促进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放在首要位置,树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科学的人才观,全面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文化部将成立文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文化部系统文化人才工作,支持地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充满活力、人才辈出的文化人才工作新局面。
 
  23.各地区、各单位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工作议程,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争取各方面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支持,加大文化人才资源开发的资金投入,保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文化人才建设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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