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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14年06月17日
文  号 主 题 词 文化 艺术 档案 2008
名  称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文化艺术档案是民族文化、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文化艺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研、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艺术档案工作切实有效地服务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文化艺术档案工作
 
  (一)正确把握文化艺术档案事业发展的形势。珍贵的文化艺术档案,不仅是文化艺术活动的历史见证,也是民族文化的根脉。近年来,文化艺术档案工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局面:出台了《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文化艺术档案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文化艺术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声像、照片、实物等不同载体的文化艺术档案收集整理进展顺利,为国家存留了极其宝贵而丰富的文化艺术遗产;文化艺术档案馆(室)藏品的保管和展陈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文化艺术档案研究取得丰硕成果,艺术档案学科建设方兴未艾。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文化艺术档案工作起步较晚,各地发展不平衡,对做好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由于设施和条件不足,馆藏文化艺术档案得不到有效管理和保护,现存文化艺术档案老化破损现象突出;管理和保护人才匮乏,人才队伍培养还需进一步加强;经费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全球的信息化趋势和国家的信息化建设为文化艺术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带来了划时代的机遇,也使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随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的不断推进,相应会产生大量丰富的文化艺术档案资料,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文化艺术档案工作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充分认识促进文化艺术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发展文化艺术档案事业,有利于将文化艺术活动各领域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不同载体的文化艺术档案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有利于维护我国的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有利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完整、准确、系统地收集、整理、保护好文化艺术档案资料,是提升文化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维护自身利益及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和重要资源。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单位要更加自觉地认识文化艺术档案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文化艺术档案所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文化艺术档案工作者的责任,认识文化艺术档案的发展规律,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艺术档案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三)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文化艺术档案工作是文化事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文化艺术档案的凭证和法律作用是其它材料不可取代的,没有文化艺术档案,文化工作的基础就不牢靠,文化艺术活动的经营、管理和持续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抓好文化艺术档案建设与管理,是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单位保存、传承和发展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是一项为子孙后代积累宝贵的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文化艺术档案作为文化单位在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是文化单位改革与发展的真实记录,是文化单位的重要资产和信息资源,是今后研究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史、改革开放史乃至共和国史不可缺少的重要档案资料。文化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支撑与保障,也应承担建立文化艺术档案、保护文化艺术档案的责任和义务,把文化艺术档案工作作为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做好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艺术档案工作有关要求,强化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抓好队伍建设,加强资源整合,改善服务,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全面、扎实地推进文化艺术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四)健全完善文化艺术档案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创文化艺术档案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必须加强对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艺术档案事业,把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联系和分管文化艺术档案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为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稳定的文化艺术档案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文化部办公厅要加强对全国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协调指导。
 
  (五)全面实施《艺术档案管理办法》。以文化部和国家档案局部局长令的形式颁布的《艺术档案管理办法》,在健全文化艺术档案领导管理体制、建立管理机构、加强收集整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为艺术档案的管理和建设、依法监督检查、维护艺术档案的完整、保护文化艺术档案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单位要按照该《办法》要求,认真调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该《办法》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影响文化艺术档案事业发展的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突出问题,确保新形势下的文化艺术档案工作在《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六)充分发挥文化艺术档案馆在文化艺术档案工作中的示范、指导、保护作用。各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文化艺术档案馆(中心)建设,创造条件推动文化艺术档案馆改革和发展,促进文化艺术档案馆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拓宽视野,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强劲的运行机制。要健全文化艺术档案馆(中心)的设施和功能,强化精品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藏品保护、陈列展示和社会教育水平。要加强对文化艺术档案从业人员的培训,使广大艺术档案工作者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主动面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战场,在新时期文化艺术档案工作中再创辉煌。
 
  (七)加强文化艺术档案学会行业组织建设。各级文化艺术档案学会是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广大文化艺术档案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要支持、指导文化艺术档案学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对学会承办的活动和专业项目给予政策支持。文化艺术档案学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努力成为独立、自主运作的行业组织,要积极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引导文化艺术档案行业健康发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文化艺术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八)加大宣传、贯彻《艺术档案整理规则》行业标准力度,抓好文化艺术档案资源建设。要把文化艺术档案资源收集整理作为文化艺术档案馆(中心)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艺术档案整理规则》要求,切实做好各种载体形式的文化艺术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文化艺术档案资源的齐全完整、规范整理、安全保管;要根据不同艺术门类和载体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文化艺术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原则、方法、范围和要求,实现文化艺术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九)坚持不懈地抓好日常文化艺术活动中产生的文化艺术档案收集整理。要以丰富馆(室)藏为目标,以扩大门类、改善结构为中心,以档案收集、整理和保护为重点,加大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中形成的文化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力度,确保文化艺术档案资源的有效积累。应归档集中管理的文化艺术档案材料,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单独保存,更不能据为己有。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收集整理工作的监督指导,通过组织开展文化艺术档案收集整理专项检查、文化艺术档案资源建设展评、经验交流活动等形式,推动文化艺术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十)切实加大对大型综合艺术会议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力度。国际、国内各类文化艺术节、评奖、调演、汇演和大型展演等活动、学术会议是综合类文化艺术档案的集中展示,也是集中收集精品文化艺术档案的机会。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文化艺术活动档案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做好各类大型文化艺术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加大对文化艺术档案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型综合文化艺术会议、活动的文化艺术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会议活动前有制度要求,过程中有检查、考核,确保结束时文化艺术档案资料收集的齐全完整。
 
  (十一)强化文化艺术界知名老艺术家艺术档案的收集抢救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精神,加大对为我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艺术名人名家的艺术档案资料收集力度,做好对老艺术家在长期的文化艺术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不同载体的各种文字、声像材料和实物进行收集、保护,不断丰富和优化馆藏,为档案利用工作提供资源保障。
 
  (十二)高度重视对珍贵文化艺术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要按照《档案法》第十六条及《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要求,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把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重要及濒危的文化艺术档案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收集、征集、保存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方戏曲或曲艺、民间手工艺品、口述文化、民俗活动等各种记录,使之成为传承民间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载体。创新拓展收集、征集渠道,探索完善收购、征购、寄存等收集保护形式。
 
  四、加快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十三)把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布置,加以推进。要主动顺应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管理新趋势,抓紧制定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有序推进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工作,使之成为服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效手段和方式。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理解与协作,力争把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工作相关项目列入当地信息化发展规划;要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优先整理编目、优先数字化、预先提供与艺术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有关的文化艺术档案。
 
  (十四)加强网络环境下的文化艺术档案资源建设。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电子载体文化艺术档案的保存、保真、保密以及利用方法,实现网络环境下电子载体文化艺术档案的统一接收、集中归档、及时备份、脱机保存,有效保证电子载体文化艺术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
 
  (十五)积极推动馆藏纸质和其他传统载体文化艺术档案资源的整理鉴定及数字化工作。加强馆藏文化艺术档案数字化进程,采用网络版软件进行档案案卷、卷内目录和部分文本档案以及电子档案的整理鉴定及数字化处理,使之成为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化的信息源,成为电子政务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十六)建立文化艺术档案目录数据库。加快建立省(区、市)一级文化艺术档案目录数据库,为高效、便捷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奠定良好基础。在建设艺术档案目录数据库的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与完善,积极开展文化艺术档案数据库著录标准研究,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文化艺术档案数据管理标准体系,以实现文化艺术档案资源的共享。
 
  (十七)加强信息系统防护,确保数据和系统安全可靠。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运行维护准则,建立健全文化艺术档案数字化、网站运行、数据库管理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加强对系统和上网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文化艺术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强化编研工作,加大对文化艺术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十八)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正确方向,使编研工作真正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中发挥作用。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围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工作重点,通过挖掘、整理馆藏中有资政意义的档案资料,开展文化艺术档案编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为繁荣文化艺术提供服务。要按照艺术生产和管理需要、结合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抓住社会和公众的需求,组织专题文化艺术档案编研,充分发挥文化艺术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九)注重编研工作与文化艺术档案收集、宣传、管理等项工作的有机结合。编研工作要与文化艺术档案收集工作有机结合,以编研促收集,以收集带编研。要结合编研选题,开展形式多样的馆外文化艺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通过完成编研课题,较为齐全完整地收集相关内容的文化艺术档案资料,实现档案资源的有效整合,在充实编研内容的同时,丰富馆藏内容,改善馆藏结构。要充分发挥编研成果的宣传教育作用,组织举办编研成果展、专题编研知识讲座,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文化艺术档案相关知识,通过积极的编研工作,展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宣传文化艺术工作者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中的新形象、宣传文化艺术档案在文化艺术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要在编研过程中加强对文化艺术档案的清查、改善保管条件,利用缩微、影像、数字等手段进行存藏、检索、阅览,促进文化艺术档案的管理。
 
  (二十)联合协作,善借外力,积极探索大编研、市场化运作的编研新路。认真研究新时期文化艺术档案编研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树立大编研的思想,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积极探索文化艺术档案编研工作的新思路。采取立足馆藏、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方法,在拥有版权的前提下,以与社会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合作、协作的方式,利用馆藏照片和文档资料,编纂、出版大型系列编研成果性图书,向社会提供有价值、高品位的文化艺术档案编研产品。
 
  (二十一)逐步建立完善编研工作的管理机制。要把文化艺术档案资源的编研开发利用工作纳入岗位年度管理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档案编研工作评价体系,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对编研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全面综合考评。注重确立编研工作在文化艺术档案开发利用中的突出地位,加大对编研工作的投入,确保文化艺术档案编研和出版的经费,保证编研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二)加强文化艺术档案学科建设。学科建设是繁荣发展文化艺术档案的基础,要着眼于对文化艺术档案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新实践、新发展,加强文化艺术档案学科建设。要组织力量,对文化艺术档案进行认真研究和系统整理,科学分析文化艺术档案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深入挖掘文化艺术档案的文化内行和精神实质,编辑出版一批高质量的图书,积极推动优秀研究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文化工作实际。
 
  六、抓好艺术档案人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为艺术档案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三)围绕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重点任务开展培训,把推动工作作为培训的根本目的。培训活动要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来开展,突出文化艺术档案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的分析,突出文化艺术档案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突出文化艺术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研讨,使培训人员通过培训,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梳理出加强和改进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文化艺术档案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新的进展。
 
  (二十四)坚持按需施教,把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放在突出位置。要加强培训工作针对性,紧贴文化艺术档案的岗位特点和职能需求,区别不同层次和类别安排培训内容,切实增强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要不断改进培训方法,将集中授课、现场培训、网络互动、光盘教学等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培训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十五)充分发挥文化艺术档案馆(中心)自主培训作用。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当地文化艺术档案馆(中心)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主导性和示范性作用,把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文化艺术档案工作队伍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把对文化艺术档案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或发展规划,拿出必要的资金,根据文化艺术档案事业发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自主培训。
 
  加强文化艺术档案工作,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各级文化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我国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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