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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发布机构 全国人大 发文日期 2014年06月12日
文  号 主 题 词 文物 古脊椎动物化石 古人类化石
名  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200512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关于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现予公告。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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